媒老板 - 营销学院 - 疏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经开区两车主被罚

疏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经开区两车主被罚

2025-03-18 17:35:46

为进一步推进“降险除患”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经开区消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在对北京晟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一层疏散楼梯间内停放两辆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物业管理人员根据车牌信息找到了车主孙某、范某某。经询问,孙某、范某某因担心上班迟到,为图方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该疏散楼梯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现场给予孙某、范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二人进行警示教育,告知其在疏散楼梯间等楼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严重危害性,随后,物业管理人员协助二人将车辆移至室外集中停放区域。(王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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